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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9-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0-09-14 作者:
概要:
各班:
根据湖南省教育厅、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湖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《2020年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分配和评审方案》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,现就做好我校2019-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发放范围和对象:
国家奖学金发放范围为我校品学兼优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全日制在籍学生。
二、发放名额、标准:
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2人,每人奖励6000元;各班可推荐一名候选人参评。
三、国家奖学金获奖条件: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。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。
4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。
5、曾担任校学生干部,在群众和团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,对学校及班级做出较大贡献。
6、2019-2020学年成绩排名专业前5%,同时在校期间每学期均获一次校级荣誉。
7、成绩排名超出前10%,但均位于前30%,必须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,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。“突出表现要求”详见附件。
四、申请、审批程序:
1、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22日中午12点截止。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并上交以下材料:
(1)填写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需双面打印);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学工处陈立军老师处。
(2)《19-20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》(电子版),发送至邮箱: 1395284458@qq.com。
(3)学生要提交本人上一学年各科学业成绩(成绩单由学校教务处打印并盖章确认)及本专业排名情况等资料;
(4)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的获奖证书原件(表里面填写到的获奖都要有相应的证书复印件或者证明材料)。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学生名单后,在校内公示5天,将公示无争议的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及其申请材料报学生资助中心。
2、申请材料但凡有签名处,一律用黑色签字笔手写。
3、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校资助中心 ,电话 0731-82050505 。
湖南湘江工贸技工学校
2019年9月14日
2020年中职国家奖学金“其他方面表现
非常突出”参考项目说明
根据《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》规定,对于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前5%,但达到前30%(含30%)的学生,要严格审核其是否满足“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”的要求。依据《办法》规定,将以下项目列入2020年中职国奖参考条件,基本遵循:
1. 国家部委组织的比(竞)赛、展演等项目;
2. 国家部委直属职能机构组织、影响力较大的比(竞)赛等项目;
3. 全国性相关协会(学会)或组委会举办的比(竞)赛、展演等项目;
4. 全国性相关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;
5. 国(洲)际相关机构组织、影响力较大的国(洲)际、比(竞)赛、展演等项目;
6. 学生见义勇为、志愿服务等优秀事迹应在当地(省、市、县)产生重大影响。